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,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基建管理工作。
2、参与编制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,了解教学、实验实训与基建有关的情况,了解专业学科发展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对基建的要求,了解和熟悉师生员工对基建的基本要求。
3、编制学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,负责学院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。
4、负责学院土地勘测管理以及人防工作,负责全院建筑物(构筑物)的抗震工作及与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业务联系。
5、负责编报、执行学院年度基建投资计划。
6、负责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报批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,负责建筑工程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的招标与合同的签定和执行。
7、负责全院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的计划、规划审批、勘察设计、施工管理、竣工验收等工作,协调工程项目保修期内的保修事宜。
8、监督工程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,对进场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验,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。
9、协助完成全院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的预算、结算的审查、审计工作。
10、对学院基建工程有关文件、图纸、手续报批等资料进行收集、管理。
11、在基建管理过程中,遵守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廉洁自律,认真负责。
12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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